当前位置:首页 -> 经营管理 -> 法律事务

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调研报告连载(三)

  • 发布日期:2021-11-29 18:26阅读:1605次
  •  

    国 有 企 业 法 治 文 化 建 设 初 探

    作者:王镔、朱小权、刘雅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趋完善,国有企业如何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用法治思想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每一位需要思考的问题。我们从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为切入点,与大家共同交流和探讨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做法和路径。

    一、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从国有企业层面构建法治文化,需要结合国有企业文化建设的经验和成果,借鉴社会层面的法律文化建设的理论和经验,与国家普法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相结合,探索具有国有企业自身特色的法治文化体系建设的路径和方法。

    我们从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和国有企业文化的关系来看,法治文化与国有企业文化是个别与一般、部分与整体、子系统与系统的关系。法治文化理念需要与国有企业文化理念体系一脉相承,体现国有企业整体的文化取向和价值主张。国有企业文化本身需要在法治和伦理框架内构建,而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又是从依法治企、守法经营的角度去构建思想和行为系统。因此,国有企业法治文化是与国有企业文化相辅相成且在法治建设层面构建的知识、价值观念、思想态度、执行能力和行为规范等。

    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是现代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中永远不变的主题,它是国有企业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提和保障。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国有企业在往来合同、银行信贷、资本运作、安全环保、劳资关系等诸多方面稍有不慎就可能会为国有企业的经营带来巨大风险和重大损失。因此,法治文化建设应做到让每一位员工都能意识到自己是守法经营的责任人,每位员工应了解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理解法律与自身及未来的关系,理解法律与个人利益、国有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坚定依法经营的立场,并不断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二、当前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

    在国家法律体系基础上,根据国有企业发展实际需要,制定相关的通用规章制度,不断推进国有企业一体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为法治国有企业建设提供充分的硬件设施。然而,在法治文化建设、制度体系发展等领域的发展相对滞后,我们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法治文化建设的环境不够成熟。国有企业未成立独立的法治建设机构甚至法律事务管理机构,法务工作人员常常由行政秘书、国有企业管理、信访等岗位人员兼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企业法治文化的形成。

    (二)法治文化建设内容不够丰富。公民日常生活行为规范、社会心理、法治思想、法治制度形式和法治体系等诸多方面都与法治文化内涵息息相关。现存的法治文化在形式以及内容中都较为传统,无法吸引大众目光。法治文化也尚未得到全面发展,与廉政文化、国有企业文化、传统文化等相融发展有待进一步扩展落实。

    (三)法治理念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理念尚未全面融入干部员工思维意识,尚未有效根植于干部员工行为,尚未充分融入统一国有企业文化。少数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强,部分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规则意识和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缺乏敬畏之心。

    三、新时期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做法和路径

    国有企业法治文化是指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为国有企业员工共同信仰、共同追求的对法律的认知、评价、心态以及与此相应的思维模式、制度的总和。这些在国有企业管理层面起到重要作用。

    (一)领导带头——重点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动作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强弱,决定了其是否能够正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事经营管理和决策活动,进而对国有企业法治文化的建设进程起到深远影响。对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需要强调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一是管理人员带头学法,带头遵守国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如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固定集体学法的时间,并且通过时间保障、考核检查等方式予以制度化保障;二是领导带头讲法,在国有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三是掌握各岗位法治要求。以规则为抓手,层层落实,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责任体系。

    (二)员工实践——夯实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以全体员工知法、守法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法治文化是无形的生产力,也是依法治企的内在动力。通过文化形式的感染和文化氛围的营造,使国有企业员工融入其中,逐渐将法治从外部的国有企业要求内化为个体的行为本能,实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具体落实。一是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二是创新学习途径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如适应信息化发展,线下线上学习混合。既通过举办集中法律讲课.在员工培训中安排法律课程等线下学习,也利用网站微信小视频等形式在线提高。多管齐下不断提高员工法律素养。

    (三)外部引智——发挥外部法律服务团队的法律保障作用。着眼国有国有企业的法律需求不断专业化、高端化和具体化特点,选择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员乃至专门的律师团队提供更为专业、规范的法律服务,能从源头上避免资产的人为损失和利于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实践中,结合常年法律顾问业务范围不包括直接诉讼事务的特点,国有企业可在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基础上,增加诉讼服务单位,确定1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和N家诉讼服务单位的“1+N”服务模式,以引入竞争机制,更好地选择法律服务为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服务。

    四、城际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几点建议

    (一)完善“三个机制”,提升国有企业法治文化的执行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机制。成立法治文化建设小组,由国有企业领导牵头,做到项目建设与法治建设共同发展。二是加强协调联动机制。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制定有序进行、优势互补的联动机制,与上级主管单位加强沟通,部室之间相互配合,实现国有企业整体的建设推进,对相关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三是加强考核评估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措施,充分明确考核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将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坚决实施奖惩机制和责任机制。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奖励那些在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中有较大贡献的人,例如避免重大损失、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挽回国有企业损失等人员进行奖励和表彰。

    (二)突出“三个重点”,提升国有企业法治文化的战斗力。一是法治文化建设以及日常工作中要重点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动作用。领导人员要在自身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以身作则,同时深入群众和基层,积极宣讲相应的法律法治常识,肩负起普法教育的责任来,引领国有企业员工积极投身于法治文化建设中。二是在法治文化建设中要重点形成以法治文化为基础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法治文化建设所面临的困难。在国有企业长期的发展规划以及文化建设工作中融入法治文化建设。根据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工作计划,确保法治文化教育活动能够有效的进行下去。三是重点加强国有企业法务人才培养,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法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创造良好的法治文化人才综合素质提升的环境和氛围。

    (三)用好“三个载体”,提升国有企业法治文化的影响力。一是建立法治教育宣传角。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法治文化成果展示活动、工作研讨以及法治讲堂等互动,通过多样化的措施和互动来加强示范和典型引导。二是善于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高内部宣传载体的利用效率,例如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载体。在实际中结合典型案例来以案说法,同时加强理论学习,将理论学习赋予比赛、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当中。三是注重法治作品的创作。制定相应的普法知识手册、法律业务指南以及国有企业案例情况,同时鼓励员工在文学、文艺等方面进行法治相关的创作,积极挖掘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先进人员和先进事迹,为员工提供学习的典范,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四)强化“三个融合”,提升项目依法依规建设能力。一是法治文化建设与项目建设有机融合,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中注重法治建设,使其深人到员工的日常工作当中,成为自身的行为准则。二是法治文化建设要与重要节点有机融合,围绕投融资、信访维稳、网络安全、工程建设、经营开发、扫黑除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专项工作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充分学习掌握有关经济、金融、管理、网络信息、招投标、经营开发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措施于法有据。三是建立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将法律论证与市场论证、技术论证、财务论证有机融合,实现从可行性论证到立项决策、从谈判签约到项目实施全程参与,确保法律风险防范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审核在规范市场竞争、防止违法违规行为中的重要作用。

    立足新时代新阶段,面临新机遇新挑战,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法律法规,不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国有企业发展内涵,以科学发展的角度,用全局全程的视野,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每一个方面和层次,在诸多要素相互作用的联结中,才能在奋斗中凝聚干事创业力量,不断推动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功能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