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中心项目策划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新西安南站及旅游轨道相关工作的函》(陕发改基础函[2018]2038号),由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开展新西安南站建设方案及周边开发的研究工作。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站城一体化的开发模式,将新西安南站及周边开发区域统一命名为“长安中心”。为尽快启动长安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现拟开展该项目策划方案研究,并进行国内外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长安中心项目位于西安市高新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侧,综合保税区北侧,紧邻高新区中央创新区和西安国际金融核心区,南接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和未来科技城,北接金融创新板块、高端居住板块及未来之瞳。长安中心项目车站为西安客运格局“四主一副”中的新西安南站,主要办理西法等关中城际网多条线路始发终到作业,远期规划办理西康等高铁动车作业,同时也是地铁6、12、16号线起终点站。长安中心车站东西长3.2km,南北宽310m(仅铁路宽度)。车站永久用地包括城际场264亩(仅车场部分),广场用地182亩,生产办公用地617亩(含西太路西侧247亩);高铁场780亩。长安中心项目动车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新西安南站东南约4公里,布置于酒务头村、石村及南仁村之间,总规模为16线检查库、存车线72条,占地约1400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安中心站点及周边一体化地区(包含动车所)的综合开发策划,中标人应结合专家、上级部门审查意见,对策划方案报告进行深化完善,配合勘察设计单位(包含概念性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相关设计研究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汇报长安中心项目策划方案。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完成本项目工作的能力。
3.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10年或以上城市规划、区域开发策划、轨道交通综合开发策划工作经验,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3项城市规划或区域开发策划或轨道交通综合开发策划的负责人。其他策划人员(不少于6人)应具有5年或以上城市规划、区域开发策划、轨道交通综合开发策划工作经验,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城市规划或区域开发策划或轨道交通综合开发策划的工作经历。
3.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1项不小于2.5平方公里的区域开发策划业绩,或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轨道交通枢纽类综合开发策划业绩。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投标意向书(见附件),于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将投标意向书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570844692@qq.com,招标人收到投标意向书后,将招标文件、基础资料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间以邮箱记载的投标意向书邮件收件时间为准,超过2019年1月8日18:00即视为无效,概不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2日10:00,地点为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高速神州酒店(详见大厅公告)。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
邮编:710061
联 系 人:杜先生
邮 箱:1570844692@qq.com
附件:
投标意向书
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公司名称)有意参与贵公司 长安中心项目策划方案编制CA-SJ01标段 的投标,特此报名。
公司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邮 箱:
传 真: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