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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铁路网包海通道西安至安康、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前期专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05 00:00 来源:建设管理部 阅读:11130次

1.招标条件

依据20167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536号)及陕西省政府与中国铁路总公司201739日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政府“十三五”期间“关中通城际、市市通高铁、快速通全国”的发展目标,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项目前期专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个项目的前期专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由项目法人自筹,其余部分利用银行贷款。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工程概况

2.1.1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

西安至安康是国家高速铁路网包海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线路全长约191公里,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

2.1.2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

延安至榆林是国家高速铁路网包海通道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西安至延安的向北延伸。该项目线路全长约230公里,设计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

2.2招标范围

国家高速铁路网包海通道西安至安康、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两个项目的土地预审、压覆矿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划选址、文物保护、防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估、社会稳定性评估、使用林地可行性专项报告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修改、上报等工作,并通过专家的评审,最终取得国家、行业及陕西省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3标段划分

每个项目每个专项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表:


 2.4质量要求

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陕西省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还需满足国家、行业、陕西省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审批要求及招标人需求。

3.项目名称、服务周期及投标人资格要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若两个项目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时,且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只推荐其投标报价金额较大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项目不予推荐。

3.4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一经发现将同时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46日至20174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东段39号陕铁大厦2楼,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427日上午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10时将陕西省西安市东大街158号阿房宫维景国际大酒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标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北信息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xprg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东段39

邮政编码:710054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9-87576010

     真:029-82257054

 

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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