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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铁路网包海通道西安至安康、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费用审核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05 00:00 来源:建设管理部 阅读:10267次

1.招标条件

依据20167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536号)及陕西省政府与中国铁路总公司会议精神,陕西省政府作为代建方,按照陕西省政府“十三五”期间“关中通城际、市市通高铁、快速通全国”的发展目标,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个项目的费用审核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由项目法人自筹,其余部分利用银行贷款。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

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是国家高速铁路网包海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线路全长约191公里,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

2.1.2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

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是国家高速铁路网包海通道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西安至延安高铁的向北延伸。该项目线路全长约230公里,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

2.2招标范围

西安至安康、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费用审核咨询服务。

2.3工作内容

西安至安康、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费用审核:工程估算审核、工程概算审核、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审核、“三电迁改”费用审核等。

2.4 标段划分

本次费用审核咨询服务招标,每个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表。


2.5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含国家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人员最低要求


3.3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12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1条铁路建设项目费用咨询服务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一经发现将同时否决其投标。

3.6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若出现同一投标人在两个项目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时,推荐其为报价较高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项目不再进行推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46日至20174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东段39号陕铁大厦2楼,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427日上午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1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东大街158号阿房宫维景国际大酒店(详见大厅公告)。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包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标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北信息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xprg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东段39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9-87576010

    真:029-82257054

 

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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