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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集团组织参加国资委第三十五期法治讲堂

发布时间:2021-09-29 15:41 来源:法律事务部 冯欣 阅读:1870次

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强化对个人信息的合规管理,9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举办第三十五期法治讲堂,邀请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华清就《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内容进行专题授课。集团法务部、计划部、财务部等业务部门、所属各单位及临时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了专题培训。

华清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以及主要法律条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境内和境外相关立法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华清指出,今年8月20日,《个人信息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8章74条。《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进行“大数据杀熟”以及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等设备应设置显著提示标识等社会关切的热点内容,构建了权责明确、保护有效、利用规范的个人信息处理和保护制度。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林庆苗强调,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为基础,信息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充分利用,数字经济已进入到发展快车道。《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已进入全面保护个人信息的新阶段,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个人信息保护法》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相结合,共同构建起信息数据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对于有效防范企业数据安全风险、维护企业数据的稳定性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还就近期及下一阶段相关立法安排、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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