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铁路网包海通道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环保信息公告
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委托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欢迎公众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高速铁路包海通道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项目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境内,是国家高速铁路网规划的包海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长约234公里,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东段39号
邮政编码:710054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9-87576010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79号
邮政编码:030006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51-743391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工作程序
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报告(公众意见调查)→报告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 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工程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评价工程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范围:项目所处区域有关单位,工程沿线直接影响范围内公众和单位代表,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专家、公众等。
2. 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登报及张贴公告、发放公众调查表及征询意见函等向公众公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及单位可通过书信、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