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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城际铁路西安至法门寺线控制性工程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发布时间:2017-09-27 00:00 来源:建设管理部 阅读:7856次

各投标人:

现将《新建城际铁路西安至法门寺线控制性工程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文件》(XFN-TJ01标段)部分内容补遗如下:

一、本次XFN-TJ01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为:301594689.41元。其中安全生产费为:5320503.28元,总承包风险费为4457064.21元。

二、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采用《铁路工程投资控制系统》2017版进行编制,编制期信息价采用20172季度材料信息价。

三、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3)款不平衡报价评审标准修改为:“招标人将公布20个主要清单子目作为评审不平衡报价的清单子目,每项0.75分,超出每个清单子目评标基准价的±10%的,每个清单子目扣0.75分,最多扣15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不变。”

五、本次招标参与不平衡报价评审的20个清单子目如下表:

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17.1计量中17.1.7本项补充修改为:“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通讯线路迁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填报,总价包干使用;10KV(不含)-35KV(含)的电力线路、地下管线迁改数量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核查确认,按固定单价支付费用;本次招标35KV以上电力线路迁改费用以暂估价计列。”

七、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1019 14)条款增加:“信息化管理系统达不到验收要求,将扣除合同额的1%不予计量,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计量。”

八、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投标报价说明”2.10款修改为:“承包人应根据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的支出范围,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使用项目以及费用。安全生产费按招标人公布的费用填报,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规范使用,确保需要”,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内容一并修改。

九、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其他说明(3)”修改为:“信息化费用不单独报价,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同时删除投标人须知序号5010款信息化费用相关内容,删除表3-12-2响应性评审表、表3-16投标报价评审表中信息化评审内容,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内容一并修改。同时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17.1.8款内容。

十、若投标人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反映出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可不用填报投标文件格式中表5-4 银行信贷证明。

十一、本项目名称为“新建城际铁路西安至法门寺线控制性工程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十二、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西安至韩城线、阎良至机场线、西安至法门寺线、机场至法门寺线四条城际铁路中2个及以上项目投标时,若填报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项目部其他主要人员重复时,最多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多个项目中综合得分均为第一名时,只推荐其为报价较高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项目不再推荐。

十三、招标图纸见附件2

十四、投标文件中拟填报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可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加盖缴费证明章大联单。

十五、各投标人须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将确认函传真至招标人(传真029-68064525)。

         附件:1.工程量清单

   2.招标图纸

 

陕西西法(南线)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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