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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合约管理年会学习交流心得

发布时间:2017-11-22 08:57 来源:建设管理部 刘海红 阅读:6540次

      2017年10月25日至27日,我参加了在南昌举办的第九届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合约管理年会。通过学习交流,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现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管理年会上学到的先进经验

      合约管理年会上,相关单位上台发言,介绍了各自在合约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其中,我对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处理不平衡报价的重点清单项合理价法体会尤为深刻,他们对投标中不平衡报价的类型及应对措施进行了细致而深入的探讨,并主要介绍了重点清单项合理价法及其应用。

      (一)不平衡报价的类型

      第一类是资金流不平衡,即在投标报价时,适当提高前期施工的清单项目的单价,以提高项目收益动态净现值。其不平衡幅度一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对造价控制影响较小。第二类是风险策略不平衡型,即对招标清单中可能增加数量的项目按高价报价,对可能减少数量的项目按低价报价。第三类是非主观意愿型,即在投标时因对工艺不了解或失误,造成清单项目单价不合理。后两类由于其单价不平衡幅度一般较大,当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如果投标时过度使用,则易造成价格行情的混乱,因此成为工程造价控制中需要防范的主要风险之一。

      (二)不平衡报价的常规应对策略

      1、建设管理部门往往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不平衡方式报价情况严重的,评标委员会可按废标处理或判定为重大偏差。

      2、建设单位应对不平衡报价的策略有三种:

      第一种是调整合同清单单价法,即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业主有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在合同谈判阶段,对中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

      第二种是类FIDIC法,即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当工程量变化超过一定幅度时重新定价的方式。该方法自2002年以来在水利部、交通部和建设部的工程中广泛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控制效果。

      第三种是重点清单项控制价法,即在招标期间公布控制价时,同时公布重点清单项的单价和控制区间。重点清单项一般选取占造价总额较大的项目,投标人重点项目的单价如超出此区间则视为废标。该方法在武汉等省市招标中得到应用,对不平衡报价的控制起到一定作用。铁路集团在今年9月份的城际铁路控制性工程施工招标中,也采用了类似方法。

      (三)武汉地铁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应对策略

      采用“调整合同清单单价法”应对不平衡报价,虽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但也会出现:清单单价调低项目在结算时工程量大量减少、而清单单价调高项目结算时工程量又大量增加的现象。这样,就会导致最终的结算金额可能超过按原中标单价结算的金额,给业主带来审计风险。

      为此,武汉地铁推出了重点清单项合理价法。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不平衡项目的调整原则及调整公式,在评标结束之后合同签订之前增设清标环节,对清单单价异常且工程量不确定性较大的视为重点清单项。编制《重点清单项合理价调整表》,在该表中约定合理单价。当重点清单项结算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变化时,视变化情况(变多或变少)及单价的高低方向,分别采用不同的调整公式计算结算金额。

      1、合同单价异常高,实际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时:

      结算金额=实际工程量×合同单价

      2、合同单价异常高,实际工程量大于合同工程量时:

      结算金额=合同工程量×合同单价+(实际工程量-合同工程量)×合理单价

      3、合同单价异常低,实际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时:

      结算金额=实际工程量×合同单价-(合同工程量-实际工程量)×(合理单价-合同单价)

      4、合同单价异常低,实际工程量大于合同工程量时:

      结算金额=实际工程量×合同单价

      这种方法的结果是,对于列入不平衡报价调整表的清单项目,无论工程量是增是减,中标人报价异常高还是异常低,其结算时,只能得到合理价或其所报低价的支付,防止产生利润转移。

      关于合理价格的确定,当投标人均价与控制价相差不大,则优先采用投标人均价;当投标人均价与控制价相差较大时,对两者从定额套用、市场价格等方面进行判定,以控制价、均价中较为合理的价格作为合理价。

      这种办法与前边几种办法相比,调整幅度最大,对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行为具有惩罚性,不论属于哪种情况,都做了不利于中标人的调整,可能会引起较大争议。

      (四)其他单位在合约管理方面的先进工作方法

       年会上,还有几家单位的先进方法也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1、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满足建设项目管理需求,提出了投标人企业库的建立与正向激励制度,并配套制定了《合作企业诚信综合评分管理细则》、《合作企业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细则》、《不诚信合作企业评估标准》及《工程建设考评细则》等一系列配套办法。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南昌轨道交通集团为解决资金需求,采取多种融资渠道,积极破解融资难题,大量使用外资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工作中,他们获得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简称“世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简称“KFW”)的低息政策性贷款,其中世行贷款年利率仅为1.5%,还款期30年;“KFW”贷款年利率为1.79%,还款期为15年。在融资过程中,他们积极学习并适应外资银行的管理要求,并就中国国情与对方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积累了利用外资进行基本建设的工作经验。

      3、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快审计工作进度,经过探索,尝试采用分阶段送审的方式,即完成一部分、结算一部分、审计一部分。同时以政府审计为主,企业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为辅的审计模式,市审计局同意对工程结算进行抽审,未抽中的结算由企业直接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审计结果在市审计局备案。采用以上措施,大大加快了工程审计进度。

      二、学习心得体会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铁路集团在9月底进行了城际铁路控制性工程施工招标中,采用了与重点清单项法类似的方法,每个标段选择并公布了15—20个细目单价,作为不平衡报价的评标依据,超过公布单价的一定范围,评标将进行扣分处理。与武汉地铁相比,在开标前就公布参与不平衡报价评审的细目及其单价,使招标工作更具备公正性,也避免了与中标单位发生纠纷。

但是,我们只在招标环节采取了应对不平衡报价的措施,应对措施还不够全面到位。在今后的合约管理工作中,可以参照武汉地铁提出的重点清单项合理价法,在合同文件中约定,当相关细目投标报价与公布的单价差异较大时,将按照有利于发包人的规则进行验工计价。这样,就做到了全过程、全方位应对不平衡报价。

      (二)对于铁路集团来说,原先铁路总公司一直主导铁路工程的建设管理,并针对参建单位建立了一套信用评价体系。现在由地方企业主导,这些企业在铁路集团范围内铁路项目的表现无法与铁总的信用评价体系挂钩,因此铁路集团就必须建立一套自己的信用评价体系。在此情况下,广州地铁的信用评价体系尤其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信用评价体系应该不是简单的处罚、取消投标资格,更多的是人性化管理的体现,是将承包人视为实现目标的共同体,用不断完善的制度让双方互动起来,从而达到双赢、多赢的管理目标。我们应该尽快针对铁路集团建设管理工作特点,制定出符合自己需要的信用评价制度体系。

      1、投标人企业库的建立和退出

      建库程序可以参照公开招标的流程进行,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在相关网站发布建库公告,择优选择满足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择优可以通过资格审查和择优两个环节进行。对投标人企业库进行动态管理,当投标人资质发生变化或满足不了入库的资质要求时,须进行退库处理。

      作为铁路集团的企业库,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在招标时,可以首先使用企业库招标。但是,在潜在投标人不多的情况下,一般采用自由报名的方式。

      2、投标人企业库的管理

      为加强企业的履约行为管理,应定期对库内企业进行评价,可以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所有评分制度、依据和评分结果在集团网站上公布。评分标准可以分别为:进度、安全、质量、廉洁、特别贡献、不良行为记录等等。

      3、投标人企业库的运用

      目前城际铁路标的较大,参与城际铁路建设的单位可能都是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一些大的央企,信用评价体系不便于应用到招标环节,但在央企内部划分任务时可以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

      (三)我们铁路集团在建设中也面临着资金困难,目前主要通过“资本金投入+施工总承包”来解决资金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可以尝试利用外资等多种渠道进行融资。为此,我们有必要深入学习外资银行对建设项目在工程招标、付款流程、合约管理以及检查审计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四)为加快建设项目结算和审计进度,我们在决定不了审计单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加强自身的建设管理工作。为防止施工单位结算拖拉,我们在制定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时,应该尽量做到方便可行,程序简洁。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借款和预支款项,让施工单位通过正常的计量支付来获得资金。

      为缩短审计周期,我们在项目接近完工时,要加快变更设计和竣工结算的工作进度。平时工作中,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文件资料的完备性。项目收尾时,要为项目审计预留足够的配合人员,并且要熟悉建设法规及合同条款,及时解答审计单位提出的质疑。

      (五)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合约管理年会这种先进管理经验交流的方式非常值得我们学习。铁路工程由央企主导建设移交到地方企业建设管理,对我们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有许多东西需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对于城际铁路建设来说,如果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像轨道交通这样专门的交流平台,相互之间取长补短,那么我们今后的工作绝对是一个质的飞跃。

      对于这种交流平台,今后我们不能只作为学习者,还应该在工作中不断研究探索、总结提升,并提炼出自己管理工作中的亮点,也拿到交流平台上与大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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