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城际铁路西安至法门寺线控制性工程站前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招标文件第2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现将《新建城际铁路西安至法门寺线控制性工程站前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招标文件》(XFN-JC01标段)部分内容补遗如下:
一、本次XFN-JC01标段投标最高限价为:326983.00元,其中声波透射法检测投标最高限价为:442元/根,钻芯取样投标最高限价:393元/延米。
二、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资料”中(八)主要人员简历表注1修改为:“主要检测人员指项目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检测员,以上人员均需填报;其中项目负责人还应附证明其担任过……不视为有效业绩。”
三、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信息化管理要求修改为“根据委托人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要求及时将检测数据上传至招标人信息化管理平台,并接受委托人的统一管理。”
四、将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中3.6.3款修改为“检测工作要及时到位,保证检测数据、结果的客观真实,检测数据应及时上传至委托人信息化管理平台,保证在24小时内向建设项目出具初步检测意见,1个月内出具正式报告,对检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缺陷和工程隐患应在24小时内报委托人。”
五、将合同专用条款4.3 违约责任4.3.1中第3条修改为:“受托人在本项目检测试验工作期间,按投标承诺上足人员和仪器设备,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处罚20万元/人·次;擅自更换检测工程师10万元/人·次。经委托人同意后更换项目负责人,处罚5万元/人·次;经委托人同意后更换检测工程师,处罚1万元/人·次,同时委托人还将上报铁路集团按照《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评价扣分。”
六、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西安至韩城线、阎良至机场线、西安至法门寺线、机场至法门寺线四条城际铁路中2个及以上项目投标时,若填报的项目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检测员人员重复时,最多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七、将第五章检测要求4.相关说明4.2条修改为“检测费用包含信息化软硬件设施费、检测仪器进出场费、桩基静载材料费、现场配合人工及材料机械费、信息化专项等所有费用。”
八、将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3月27日10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相应顺延,招标文件中其他与此相关的内容一并修改。
九、各投标人须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将确认函传真至招标人或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传真029-68064525,邮箱:xfnztb@163.com)。
陕西西法(南线)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2日